投资人进行投资时,成立公司,是个不错的选择。而纳税,是我们一生的义务,不因外物而转移。但是,我们却可以选择合适的出资方式,尽可能的降低税负。这,也是本文的要点。
下面,我们以实例介绍,不同出资方式的选择,可能造成的不同效果。
案例:
老张和几个朋友打算成立一个技术服务公司 (股东全为个人),前期专业设备投入2200万元,办公场所投入1500万元,其他投入500万元,共计4200万元,股东应如何出资,才能使股东整体税负最低?
为了便于分析,假设公司投入运营后每年实现利润总额240.5万元。
1、不同出资方式的选择
选择一:
假设以42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,如何纳税?
( 1 ) 公司实现利润240.5万元,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。(假设不考虑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)
应纳企业所得税= 240.5x 25%=60.125(万元)≈60.13(万元)
净利润= 240.5- 60.13=180.37(万元)
(2)企业实现的净利润进行红利分配时,分配给个人股东,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
应纳个人所得税= 180.37 x20%= 36.074(万元)≈36.07(万元)
税后红利=180.37-36.07=144.3(万元)
选择二:
假设以5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,另外3700万元,以借款列支,如何缴税?
(1)公司向股东借款,单位应该给股东开借款收据,根据收据入账(单位:万元)。
借:银行存款 4200
贷:实收资本 500
其他应付款–X股东3700
(2)3700元的借款,需要约定利息,以及签订借款协议,协议中写明借款年利率,每年付息(假设年利率6.5%) 。
个人取得利息时,需要代开发票,交纳3%的增值税及附加。
计算:
年利息=3700×6.5%= 240.5(万元)
增值税=240.5/(1 + 3%)x 3%=7.004(万元)≈7(万元)
附加税=7×12%=0.84(万元)
(3)向个人支付利息,代扣代缴20%的个人所得税。
个人所得税= 240.5/(1+3%) x 20%=46.699(万元)≈46.7(万元)
共计应缴纳税金=7 +0.84+46.7=54.54(万元)
税后利息收入=240.5-54.54= 185.96(万元)
2、节税分析
(1)如果全部投资均作为注册资本,公司实现的盈利为240.5万元,分配红利给股东时,还需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,共计纳税96.2(60.13+36.07)万元,税后分红144.3(240.5-96.2)万元。
(2)如果以5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,注册资本以外的投入为3700万元,以企业借款列支,每年需向股东支付利息240.5万元,则公司利润为“零”,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关于利息收人,股东应缴纳税金合计54.54万元,税后利息收人为185.96(240.5-54.54)万元。
(3)对比后,第2种出资方式比第1出资方式多获得收益41.66万元。
以上,是本文介绍的一种筹划思路,合理利用借款利息,当然,实际业务中需要注意债资比,选择最合适的搭配方式。